根据《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相关要求,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申请希望进入备选库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严谨的综合评审。现将通过本次评审、拟正式纳入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
经评审,拟纳入备选库的单位共六家,分别为: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广西万益(柳州)律师事务所、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广西弘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拟入库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向我公司提出。提出异议时需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能够说明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异议申请,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征集单位: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32号之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2-2611255
1.本次入库单位的有效期为二年。在此期间,我公司将对入库律师事务所实行动态管理,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定期考核。
2.我公司不保证纳入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对公司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依法签订的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3.如在公示期间或后续任何阶段,发现拟入库或已入库单位存在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公司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大道232号之一
传真:0772-2630029 电话:0772-2820620 邮箱:lzgdjt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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